金俊秀在身子好轉以後,他又回到原本的工作崗位上忙。他數著倉庫裡頭的染料買進了多少,又計算著朴府花上了多少錢進貨。習慣貨比三家的他,總會選擇較為廉價品質又好的廠商進貨。本來對這些事情還不熟的他,做久了也自然是乾淨俐落。

不過金俊秀的麻煩仍是存在,總在貨入朴府倉內時,他最不會仍是在貨單上簽字。

「呃……。」金俊秀握著毛筆,說真的,他腦中除了數字的筆畫外,他不會其他字的寫法了。可正好,相當照顧自己的妻子的朴有天適時的出現,又替金俊秀解決了這樣的麻煩。

「謝謝你。」金俊秀有些不好意思的朝著朴有天露出一抹微笑說。

日子過這麼久了,他現在還不會寫自己的名字說什麼也真是太丟臉。可朴有天並不覺得這有什麼,若金俊秀有麻煩,他一定是隨傳隨到的出現幫忙解決。不過金俊秀卻不這麼想,他覺得朴有天還得在外勞碌奔波,他總得替朴有天扛起些活才行。

於是,他便這麼做出決定。

「有天,教我簽字好嗎?」金俊秀看著朴有天正在審視染料的背影,輕聲道。

朴有天聞言,他是轉過了身,美眸看著有些迫切的金俊秀說:「簽字?」

「我想學自己的名字該如何寫。」金俊秀微笑道。雖說要求這樣的事兒感覺是有些點丟臉,不過這也沒辦法,為了不讓每次進貨都麻煩朴有天,他是有學習的必要。

朴有天向前朝著金俊秀走近幾步,他看著金俊秀那張可人的臉蛋,便笑說:「行,我教你。」反正近日所有的商行都運作得順遂,他也甭瞎操心的繼續忙碌。比起跟著朴老爺忙,他還比較想留在金俊秀身邊陪陪他,然而又幫忙擋桃花。

不過說起來也怪,自從他與金俊秀同床過後,花不全不知是得知了這翻消息還是怎的,竟然這幾日都沒來糾纏金俊秀。他本還想說若是又讓他遇上花不全,他肯定要跟他炫耀金俊秀已是他的人,是他的一切。可既然遇不見人,他也不會笨到去找花不全,免得又被花不全給激怒而出手打人。

爾後,朴有天是牽著金俊秀的小手一路走回朴府。他倆將店內的事兒交給了負責的下人,一路上甜蜜的他們,下人見金俊秀也會識相的喊少奶奶。金俊秀人也都還未過戶,朴府上下的人就已認同他這未來的少奶奶。金俊秀是被朴有天牽得有些羞澀,談戀愛他也是頭一回,會與一個比自己年紀還小的談,那更是意外中的意外。

朴有天似乎在經過那場呼風喚雨的床上運動後變得有點成熟。連走路、說話的姿態都不太一樣了。雖然眼前這人是比金俊秀小了六歲,可不知為何,金俊秀卻認為眼前之人已足夠讓他倚靠了。雖然有時朴有天仍是會耍屁孩性子,不過那也是想討自己開心時才會的撒嬌吧。

金俊秀垂下眼神看著桌上的硯台,朴有天很熱心的替金俊秀服務全程,於是讓金俊秀坐在椅子上,而他就如小廝般的替金俊秀磨墨。朴有天拿了自己常寫字的毛筆,將毛筆沾上黑墨,率先在宣紙上寫上了三個字,好讓金俊秀描摹。

那三字金俊秀是看不懂,不過當朴有天將毛筆遞給了他以後,他的鳳眼也一邊瞧著朴有天寫的那三個字,又在新的宣紙上又寫了一次。金俊秀寫的字並不差,只不過對於字的認識算是有限。

「這什麼字?」金俊秀將最後一筆收了尾,他抬頭問朴有天。

不過朴有天只是笑著未答話,他又從金俊秀的小手拿過毛筆,接著又從接續的從方才那三個字往下寫了幾個字。金俊秀看著朴有天揮毫,待朴有天完筆後,他又接過手與朴有天寫出了相同的字。只可惜的,前三字與後三字金俊秀都寫得不錯,可前三字與後三字夾著中間的那一字,他就寫得有些模糊。

「這筆劃真多。」金俊秀咕噥的說。

朴有天臉上笑得很開心,然而說:「全世界的字都能不會,這個字一定要會。」

「這字這麼重要?」

「非常重要。」朴有天笑答。

然而朴有天一手逕自的握住了金俊秀握毛筆的小拳,另一手輕輕的摟著金俊秀的腰,站在金俊秀身後牽著他的手寫字。

「先是一撇,再點個三點……」朴有天嘴中嚷嚷說。

朴有天就這麼牽著他將那七個字給寫完,金俊秀似乎知道後三個字是自己的名字,不過他只看過沒寫過。可前四個字,他是全然的不認識。

「這些字怎麼唸?」金俊秀抬頭問朴有天。

朴有天將毛筆從金俊秀的手中拿下,放上了一旁的硯台。他仍是低著身摟著金俊秀,然而伸出了一隻手指,指著宣紙上的字,從第一個字開始唸起。

「朴-有-天-愛-金-俊-秀-。」

金俊秀任著朴有天將腦袋掛在自己的肩上,他不嫌重。可在當他聽見朴有天逐一逐字的唸給他聽宣紙上的字後,他從脖間至臉蛋有了熱度的攀爬,他又紅了臉來。

『愛』,原來中間那字是愛。然而最令他覺羞澀的,是前三的字,『朴有天』。

金俊秀看著那張宣紙好幾會都沒說話,朴有天的鼻尖就聞著金俊秀頸脖上的氣息。那天生就帶有奶香的金俊秀,朴有天喜愛這樣的味道,他能說是從小聞至大,仍不覺得厭倦與厭膩。

金俊秀雖說沒再說話,可他卻自己拿起了毛筆,然而又再新的宣紙上動起筆來。金俊秀寫得慢,朴有天也不慌不慢的等著金俊秀寫完。那一字一字的畫在宣紙上,朴有天的美眸是越看睜得越大。

『金俊秀愛朴有天』

朴有天沒有將宣紙上頭的字唸出來,金俊秀只是安靜得將毛筆放回硯台上,然而把桌上那張自己寫得完美的宣紙折了起來,臉上總是帶幾分羞赧的他說:「這送你。」

這就如朴有天當時三歲寫了一堆金俊秀的名字來練字時,他跑至廚房要金俊秀收下一樣。從三歲金俊秀便在朴有天的心裡萌了芽,他將自己的愛戀寫至紙上,要金俊秀接受。這回金俊秀何嘗不是如此?十七歲的朴有天也在金俊秀的心裡萌了芽,所以他也將自己的愛戀寫至紙上,要讓朴有天接受。

朴有天是接過了那張宣紙,他將紙張放進了自己的內衣裡頭,又見金俊秀將他自己寫的那張也收進了自己的衣裡,他高興得便趁金俊秀轉過頭紅著臉看著自己時,吻了金俊秀的紅唇。

他是越吻越烈,坐在椅上的金俊秀幾乎是快喘不過氣來。腰際上的手也越摟越大力,朴有天似乎又有要將金俊秀衣裳給扒落得嫌疑,他雙手扯著金俊秀的衣裳,隔著衣衫撫著金俊秀身子,才正在他的理智要斷線時,府內的下人就敲了書房的門,說是劉嬤嬤要倆人至餐房裡用膳。

朴有天與金俊秀是嚇了一跳,做壞事得他們還以為要被抓包了,朴有天一聽見是劉嬤嬤下的令,他趕緊將金俊秀的衣裳重新整裝,還緊張的問有沒有哪裡露出破綻。要是讓劉嬤嬤知道他又想欺負金俊秀,他肯定會被劉嬤嬤揍死的。

所謂偷吃就得把嘴上的油漬擦乾淨,朴有天這點做得算是不錯。

「咱去用膳吧。」金俊秀笑說。

朴有天深呼了一口氣,然而牽著金俊秀的手也點頭笑回:「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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