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緩緩的睜了開眼來,從床上坐了起身,看著眼前所有家具的擺設以及裝潢。這個家似乎不是他與金俊秀的家,且眼前所有的擺設也不是他這個年代所使用的東西,不過,最令他覺得奇怪的是,這個地方他並不陌生。

這個房間並不寬敞,但該有的都有了,只是在眼前的圓木桌上,還額外的擺放了一把古琴。他從床上走了下來,朝著圓桌走去,不自禁的伸手就摸了桌上的古琴,手指還撥弄了琴弦。他不懂這古琴該如何奏樂,但他曉得有一個人知道如何奏,那就是金俊秀。

這把琴以前是金俊秀的,絕對錯不了,所以這個房間也是金俊秀所居住的地方,就是他替金俊秀所安置的奶媽房。

他朝著房門走去,輕輕的推開了房門,走了出去。

外頭一個人也沒有,但他一點也不怯步的繼續往前走。他記得這裡有座花園,以前他與金俊秀常常在那花園裡頭彈琴又談天。記憶想至此,他的腳步也將他帶來柳樹下,他看著柳樹下的桌椅,臉上不禁笑了起來。木桌上還放置了一張石桌,這石桌是金俊秀所選,為了要讓古琴的共鳴更響亮,所以金俊秀就在他的花園裡選了這塊石桌。

他摸著木桌上的石桌,心中雖是有那麼點高興,但卻又有著另一半的悲傷。至於這悲傷是什麼,他不曉得。

然而,他轉回過身腳步往回走去,他走出了花園,一路熟悉的就往太子殿走去。他推開了自己的房門,腳步沒有猶豫的就走進太子殿裡頭,然而緩緩來至以前他所辦公的辦公桌邊。他摸著這古代的辦公桌,腦子裡突然的想起自己對待金俊秀的第一次。那時的自己幾乎是氣昏了頭,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將金俊秀推倒了,可事後,金俊秀卻也無埋怨他,反倒還體諒了他的心情。

他的眼神無意間的看向案上的文房四寶,他記起以前金俊秀曾在奶媽房裡練過字,而且還寫了他的名字在宣紙上。那時要非金在中突然的破門而入,他老早在那時就將金俊秀的初吻給奪走了。

爾後,他又往自己的臥房裡走去,這張能容納兩人的空床,他又憶起以前的自己似乎曾要求過金俊秀從奶媽房搬來太子殿來與他共寢一室,這麼做一來是方便了他,二來他能夠隨時隨地的見到金俊秀,他就會覺得很開心。不過當他走來空床旁,他伸過手很直覺的就將床上的枕頭給拿開,入眼的是一張被折的整齊的宣紙。

他的心跳突然的加快,然而心情也非方才的愉悅,大掌是顫抖著將枕下的紙張拿上手,動作緩慢的將手中的信紙給打了開來。

『只為君媚,只為君妝。 願以此身,寄予君懷。不聞何向,不怨何身。今夕何夕,念君情深。』※

上頭寫著這些字,明明只是陳年已久的字跡,但卻讓他看出了眼淚來。

他手中拿著這只訣別書,徒步的又朝著太子店的大廳裡走去,他哭紅的雙眼看著大廳裡的支柱,心跳瞬間像是被電擊一樣的大力跳動著,他的握緊了信紙,也在同時捉住了自己的黑髮,雙腿無力的在大廳裡跪了下來。

『我希望我國人,能在以法皆以德治國的方式下被呵護,他們已太久不知溫飽,不懂冷暖。』

『你為何要瞞到今日才說!也許你早點說,咱們會有另外的辦法啊!』

『若我不等到今日才說,金國與齊國必會動干戈,齊人已不能再死傷。』

『你總是想著怎麼救人,你就沒想過怎麼救自己嗎!?』

『我唯一的牽掛只有您。』

斷斷續續的對話從他腦中湧現,他的腦子痛得讓他臥倒在大廳的中央,他抓著黑髮,眼眶的淚水不停的流,直至他想起最後一句話。

『明晚啟程。』

「不要去……。」他哭得太腫脹的雙眼看著太子殿的大門說:「俊秀你別去……。」

「俊秀……。」

他撐起了自己的身子慢慢的站了起身,手中緊握著信紙,另一手堅強的抹了自己臉上的眼淚,也就在這麼眨眼的一刻,他的人已不在太子殿,而在一個連燈都點不亮的幽黯之處。他抬眼看著眼前的一座橋,橋頭上刻了三個字,『奈何橋』。可這座橋並沒給予他太大的驚訝,他的眼神不自覺的卻被奈何橋旁的一顆石頭給吸引了。

他慢慢的走向石頭,彎了身看了石頭上的刻字,『金俊秀朴有天,三生三世。』

他的眼眶箝不住淚水,伸手變摸上了那顆石頭,大哭了起來。他邊掉著淚水,邊看著眼前的大橋,所有的記憶他都想了起來。此時此刻的他會在這裡,是因為一場車禍,而那場車禍似乎是結束了他的人生,為何在他要離開金俊秀時才讓他記憶起如此多的回憶?他的心中埋怨著不公平,手中的信紙他仍是緊緊握著,看著奈何橋雙腳卻踏不上去。

「小子,該回去了。」

突然的一個聲音,讓他抬了起頭來。他看不清眼前這老婦人的面容,但他知曉這聲音絕對是個女人。

「我說,你該回去了,時候未到,可別走上這橋來。」老婦人揮著手,又說:「回去以後可得好好把握你一直都不敢有所作為的事情。」

「我……」他才正想說話,老婦人又再次的揮了手,「回去吧。」

他的心跳是一陣的狂跳,每一下的心跳都跳的大力,似乎是提醒著他,他還活著。

「回去吧。」

嗶-嗶-嗶-嗶-嗶-

「患者有心跳了,送入手術房!快!」

他模糊的雙眼看著耀眼的日光燈,全身上下痛的不像人的他,緩緩的笑了。

 

 

 

※註1:

元ちとせ-春のかたみ(中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秀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