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金俊秀再次清醒過來以後,這張床只剩他一人。

他在暖暖的被窩底下翻過了身,鳳眼朝著房內看著。房間似乎變得很溫暖,不知道什麼時候擺上的小暖爐,就在床邊的不遠處散發著熱氣,他又眨了幾眼,才有些清醒的從床上坐起來,揉了揉眼眸,無神的嘆了口氣。

他到底睡了多久,他幾乎是沒有記憶,不過他感覺身體明顯有好轉,也不再畏寒或覺頭暈。他甩了甩頭,輕輕的將厚重的棉被拉了開來,他才驚覺自己在暈睡期間似乎發生了一件恐怖的事情。

「我的衣服呢……?」他皺了眉輕聲說。

他趕緊又將棉被給蓋上,腦子裡不停的回想著昨夜的事情。只是,不管他多麼努力的回想,他就是沒有印象自己有將衣服給褪去,唯一的可能,似乎只有……

「醒了?」

朴有天突然推開房門走進了屋裡來,眼神似乎有些疲憊的看著他。

「我為什麼沒有穿衣服?」他第一句話就說得可憐,但也不是種快哭的情緒,似乎是擔心自己在昏睡其間是不是被朴有天占了便宜一樣,相當可憐的問著。

朴有天手中端著一碗熱湯,臉上微微笑笑的朝他走了過來,然而說:「昨晚你燒到出汗,我就替你擦澡,讓你好睡點。」朴有天坐上了床邊,又說:「這是薑母茶,剛煮好的,趁熱喝。」

他看著朴有天手中的薑母茶,眼神猶豫了一會,可手卻端過了薑母茶,戰戰兢兢的問:「是不是被你看光光了……?」

朴有天聽見這話,臉上是笑了更開了。他總覺得金俊秀的外表與大腦似乎不成正比,怎麼說起話來都像個無辜的小孩一樣,教人欺負也下不了手。他是盯著金俊秀瞧,金俊秀因雙手端著薑母茶而無法拉著棉被掩蓋自己的身軀,他的眼神卻趁著這時候大喇喇的看著金俊秀的身軀。

老實說,昨晚金俊秀是半夜出汗,在夜晚裡燈光有限,他也不可能盡情的將金俊秀的身子看光,況且讓他在大半夜出去取熱水是讓他冷到快失了魂魄,回來他也僅是趕緊將金俊秀的衣服脫光,然而替他擦澡,在速戰速決的情況下,雖然不能說自己沒看到什麼重點部位,可就算有看到,持續的時間也不如現在金俊秀爽快喝著薑母茶來的長。

「反正你有的我都有,也沒什麼。」他就像在安慰小孩一樣的說著這話,說著有些違背自己良心的話。

就算他有的金俊秀都有,可也是有許多地方他是沒能像金俊秀如此凹凸有致,現在想起來,昨夜沒吃了金俊秀似乎是抱歉了自己,不過這樣也好,免得金俊秀燒得更嚴重,那時他可真的負擔不起。

朴有天親切的說了那句話,在傳進金俊秀耳中後顯然是奏效了,不過卻也無意地引起金俊秀在睡得像死豬以前的記憶。他一口一口的喝著熱騰騰的薑母茶,眼神不自覺得就看向朴有天的領口,他是越喝越慢,眼神也同是睜的特大,似乎想在朴有天身上看出什麼端倪。

當他將薑母茶喝完以後,他覺得自己的身體暖和許多,可神智卻是清晰了起來。當朴有天伸手拿過他手中的空碗時,他突然破了膽量便一手抓住了朴有天的領口。

「怎麼?」朴有天垂下眼看著金俊秀的手,輕聲問。

「你……」他昨晚好像看見了朴有天胸膛上有道傷疤,這道傷疤是他身上沒有的,但他的記憶卻是特別清晰,這故事似乎就得從那間小屋說起。

「怎了?」

「我……」他緊緊的抓著朴有天的領口,就只差沒將朴有天的衣服給扯開來看,其實他很想告訴朴有天,自己好像曾經救過你。但真的是朴有天嗎?

「到底怎了?」

金俊秀紅著臉,也不知是因為身子暖和的原因還是他即將提出的要求讓他有些羞赧,但他還是輕聲的對朴有天要求道:「我想脫你的衣服……。」

朴有天聽聞,他是挑了眉,壞笑的問:「做什麼脫我衣服?」

金俊秀的鳳眼是看了一下他,又看了領口,然而在看了一眼他,眼神又垂了下來看著領口。

「想脫就脫。」朴有天笑說。

本來是想說金俊秀是沒那屁膽,可誰之,當他允許以後,金俊秀比他更像色狼的就扯開了他的胸前的衣裳,鳳眼滿是驚訝的看著他身子上的大大小小傷口。金俊秀看著很認真,從朴有天的鎖骨看至朴有天的小腹,最後他的雙眼視線本能性的就落在朴有天心口上的那道疤。

金俊秀吞了口口水,伸出了早已溫暖的手,指尖就碰上了朴有天的疤痕上。

「原來你是想看這個。」朴有天一手就握住了金俊秀不大的手心,一個勁就將金俊秀的掌心貼上了自己的心口上,「怎麼?印象很深?」

「你……」金俊秀抬眼看著他,說不出話來,而朴有天則是替他接了下話,「我就是那匹狼,曾經差點死在你面前的狼。」

金俊秀睜大了眼,闔不上嘴來。不敢置信,原來他當初拼死拼活救的,竟會是狼族之首!

「你、你……我救了你,你怎麼還欺負羊族!」金俊秀抽回了自己的手,皺著眉又說:「還一直欺負我!」

朴有天沒有因為金俊秀的怨懟而退縮,他僅是下了床,站直了身子,然而將自己的衣衫穿回。他的手中端著空碗,眼神霎是溫柔,可當他開口說話時,那眼神卻是像隻已瞄重獵物野狼般,銳眼是充滿的渴望與殺氣,狠狠壓住了金俊秀的氣勢,然而說:「因為,我要獵捕你這隻羊,把你生吞活剝,吃乾抹淨,一點一滴的啃入我的肚子裡,讓你哪也逃不了。」

金俊秀驚恐的看著他,他拉緊了朴有天的棉被,身子顫抖的問:「狼……會吃人……?」

聽見這話,朴有天知道自己的是輸了,而且輸的徹底,就憑金俊秀的這點智商,他竟然能夠無條件被征服,他自己也感到很意外。

他將空碗輕輕的放在床邊,彎了身,輕輕的摸著金俊秀的臉蛋,笑說:「這不是吃人的意思,咱不吃人,是要將你留在我身邊的意思。」

金俊秀想了一會,又問:「為什麼?」

他將自己的唇瓣悄悄的湊近了金俊秀的紅唇,輕輕的吻了一口,然而站直身子拿起空碗,微笑說:「我出去盛些薑母茶,再喝一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秀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