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現下年輕人都被稱為草莓族,其實朴有天對這麼一個形容詞不以為然。就由他來說,他自認為自己算是很上進的年輕人。

經過大學聯考的洗禮,他成功的考上自己所嚮往的音樂大學,這所大學雖說是擺了明就要對音樂有些才華的人才有辦法進,不過在校成績也不能夠差,說穿了就是為了品質。他對於念書並沒有特別排斥,也無特別喜歡,反正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考過了音樂大學所要的聯考成績。

除了成績以外,他還毛遂自薦的將自己這幾年來所創作的曲子一同寄給了學校審合,他不知道這麼做會不會被人留下愛炫耀的印象,但他還是寄了,反正都是搞音樂的,要聽不聽無所謂,他只知道不聽他的創作就是種損失,而不收他入學,就是學校不識貨。

一直以來他都是個信心十足,走路有風的男人。除了成績優異、心地善良,他還擁有人人稱羨的外貌。內外兼具的他,要是沒人跟他說自己是媽生的,他大概會以為自己是神塑造的。

說來說去,就是他的自負心很強,不太喜歡輸掉的感覺,所以很上進。

在他開始大學生活後,他所有的重心都在學校的課程以及創作上,也不知道是錯過了多少封情書或者了無新意的吃掉了多少巧克力,他只知道,音樂就是他的一切,就如他一天不抱著鋼琴睡,他會做惡夢一樣。

不過樹大總是招風,他的努力果然在校內引起了一大轟動,他曾有耳聞,大家都稱他為『王子』。意思就是,成績好、人又長得帥,家中又有錢,這不是王子是什麼?

這樣的名聲一響,在他大一下學期後,宿舍是又收到了一大堆情書,有男有女,他也不知道誰是誰,反正通通拿了一個垃圾袋裝著,等裝滿以後再偷偷拿去垃圾場回收。

後來,在某次的認親大會時,他結識了自己的直屬學長,名叫鄭允浩。

鄭允浩是人模人樣的,不過跟在鄭允浩旁的男人就不能以人來形容,該說天女下凡?他不曉得為何男人也能夠長這麼標緻,重點是,那男人似乎比自己長得還好看,他沒有不爽,但他承認是有點小小不屑。噢,他叫金在中。

就在某日,鄭允浩不知在什麼情況之下向他承認自己與金在中的感情,說真的,他沒有很訝異,因為就算鄭允浩不說,他也看得出來。以前同性戀是被打壓的無處可去,可是現在時代不一樣了,同性戀在街上也都是到處趴趴走,所以也見怪不怪了。

可是呢,他從沒想過自己也有一天或許也會變成同性戀。

他知道自己的臉蛋能夠男女通殺,女的來他不拒,但男的來好像就有點……

「我那個直屬學弟,叫金俊秀,跟你不同班級的,他說他很喜歡你呢。」金在中吃著薯條,不像爆料者的向他爆料了這麼一件說不上嚇人的事情。

「喔。」他喝著可樂,無關痛癢。

「你能接受嗎?」金在中問。

他嘟了嘟嘴,又喝了一口可樂,「不知道,不過好像不太行。」

之後,金在中也沒再跟他提過『金俊秀』這個與他同屆但不同班級卻又同性別的男人。

他只有耳聞,有個男人叫『金俊秀』,暗戀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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