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以後,傷勢好轉,他便從金在中與鄭允浩的窩脫離出來,還特別為他找了一塊地,幫他駐紮帳篷,讓他正式開始一個人生活。在這生活每月得繳總收入十分之一的費用,當作住在這裡租金,雖名義上是如此,可實際是金在中囤積藥材所需的金費。

金在中同是行醫者,為了確保住在此地的每個人能有良好的健康狀況,藥材的進補是必須,況且僅是收入的十分之一,比起進城看醫吃藥,絕對是划算得多。

當然這村莊每天所要做的事情不僅顧好自己而已,鄭允浩則是習武者,每天起床除了吃早點以外,在這之前,整個村莊之人都會被集合至公共用地,大家一同練武養身,順道防身,為免外出進城工作時巧遇冤家而又被欺負。

他的身子便也因在這塊地裡的培養慢慢地好轉,雖他已忘了自己以前有多虛弱,可以現在觀之,他覺得自己精神飽滿,做什麼像什麼。

本還不曉得自己能如何外出掙錢的他,瞧見了莊裡的主廚將一顆顆用紅色糖漿所包裹住的水果串成一串,然而插在掃帚上的小甜點,他對此相當有興趣,也在主廚的同意底下,拿了一串下來啃咬。這味道讓他甚是懷念,一問之下才知這叫做糖葫蘆。於是,他便向主廚懇求了一翻,希望能習得製作糖葫蘆的方法,他想拿這進城去賣。

主廚樂意為之,花了點時間教導他,製程其實不難,他花了半天學習以後,便將自己的成品插上了掃帚,扛進了城裡邊賣。

今日銷路還不錯,由於遇上了廟宇慶典,所以城內特多人,多半的客人都是孩子,好在他長得親人,所以深得諸多孩子的喜愛,一支一支接著賣。當然了,出來擺攤的並不只有他,且他又可行動自如,自然賣得比他人要快。可賣完之際,他並未就此回莊休息,又接著替同莊之人一起販賣糕點,就趁著人潮濟濟,多推銷一點。

日子一久,他也做慣了這工作,認識不少大街小巷的朋友,偶時還能在收攤之時用糖葫蘆與他人交換東西,最好的時候,還能換到一個肉包子。只是賣糖葫的收入一向不多,為了讓莊裡的資源能更活絡,他認為自己應該再額外多掙點錢才行。

可他又會什麼呢?

他的小腦子打轉許久,好像有想起些什麼,又好似沒有,最後在夜裡聽見隔壁鄰人演奏的二胡,他才想起自己似乎曾經彈過琴。只是琴不便宜,目前的他根本買不起。但他會的並不只有這樣而已,藉由琴的聯想,他又隱隱約約想起自己從前學過舞蹈,可是為了誰而舞蹈,他已記不清楚了。

但那些已不重要了。

他隔日便在城內詢問有無能夠以跳舞掙錢的地方,大家紛紛說道,有是有,不過是人事複雜的妓院。雖然已受了不少好人相勸,但他仍是前去風花雪月的街道上嘗試尋求工作。後來他真找到一間感覺並不差的,願意讓他打點工,只要有場子就會叫他一道來練習,且重點是薪俸還不錯。

他也真開始出入了這是非之地,起初他也害怕,但裡頭的姊姊待他好,不僅是教導他舞蹈,也讓他重新開始學琴,重要的是,這裡的姊姊們各個才學博雅,還教他如何創作詩詞。後來他才知曉,妓院亦有區分,賣藝是一塊,賣淫是一塊。

如此,他天天生活的充實,回至莊裡總有好眠,而這回,在他洗完澡睡去之際,金在中是進了他的房間,拿了些東西給他。

「喏,我一直忘記還你這些護身符。」金在中微笑地說:「撿到你時,你一絲不掛,唯有手中的護身符,我想這是你有記憶以前的信物。」

他看著那串已髒兮兮的護身符,並不排斥,反倒心覺暖和,「肯定是重要的東西,不然怎會身上沒衣服卻手裡死握這護身符呢?」他亦是坦然地說。

而後他與金在中相道晚安,夜深人靜夜裡,他坐在床上看著手中這串護身符,臉上掛著笑,好一會兒,才將殘燭吹熄,入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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