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沒什麼耐性的他,他實在沒辦法乖乖等至朴有天搬出他的窩以後才露出狼爪。況且他請的假期也快用完了,若不趕緊把握這段黃金時間,就怕崔珉豪回至家中後,他的狼爪就無處可伸。於是他不客氣地在朴有天下班回至窩裡時,嚴肅地要人家滾蛋。

朴有天當然知道自己擋到了他的情慾之路,但是現下的他,並不能就這麼回去原本的住宅,「不行啦,阿拉丁現在還沒打消念頭,所以我不能回去。」朴有天可憐地說。

「你就乾脆點,實現他的願望不行嗎?」他也沒好氣地說。

朴有天對此是完全不願意,「我上次就幫他過一次了,他就想投機取巧,不好好工作,如果我一直生錢給他,這對任何一個在都市裡認真工作的童話人物都不公平啊。」

朴有天這麼說也無不是道理,但是他就真的需忍耐至朴有天搬走以後嗎?每天看著睡一旁的崔珉豪,只能抱抱而什麼都不能做,他的下腹是覺得難耐。況且他們的感情都有了崔珉豪的允諾,只差朴有天搬出去而已,他就能夠完全地占有崔珉豪了。

他明白自己就像禽獸一般,日日夜夜對崔珉豪有所遐想,可這不能怪他,就算他不是大野狼,他也會出於最真摯的情感,想完整霸占崔珉豪的身心。

「唉,不然這樣好了,你們就偷偷做啊,我會把隔音弄好一點。」朴有天小聲地說。

他是瞇起眼來,狐疑地問:「你確定不會變成幽靈偷看?」

朴有天的眼神是為之一亮,「你不說我還忘記我能夠偷看。」

「你最好別想嘗試。」他嚴厲地說。

「我當然不敢了。」朴有天趕緊撇清道。

於是乎,等不及的他趁著崔珉豪打掃環境時,上網查了一些關於房事的必備道具。他也是頭一次與男人發生關係,對許多事情還不算太了解,看了看網路上鄉民所推薦的用品,他一一記下,打算晚上買晚飯時出去準備準備。

但他曉得,崔珉豪是不會放任他一人外出買飯,他也懶得再想什麼藉口,很直接地叫告訴崔珉豪,他想順勢去附近的情趣用品一趟。崔珉豪也聰明,明白他是為了些什麼,也沒過問,但腳步卻是猶豫。

「你可以在這等我。」他說。

崔珉豪是覺讓他一個人進去感覺也不是很妥當,不過他本身卻沒膽量進去那樣的商店,「我……我在這等你好了。」

「我馬上回來。」

他笑了笑轉身就進情趣用品店,誰知一進門,便是遇上了熟人。一名有著男生打扮女生,還帥氣地將髮型改造成龐克風,但就算如此誇張的模樣,那美麗的臉龐,他仍然認得出來。

「奧羅拉?」這不是睡美人嗎?

奧羅拉也抬起美眸看著他,「大野狼?」

倆人相視而笑,雖是不同故事中的主角,但在都市中瞧見同鄉者,還是不禁地擁抱。

「你怎麼開這種店?」他有些傻眼地問。

堂堂一位公主,還真難想像來到都市以後竟會從事這種行業。

奧羅拉是笑笑,不覺如何,「這個世界大家對性開放的很,賣這很有賺頭的,哪像我那個年代,連個『紡綞』都碰不得。」

仔細想想,《睡美人》的故事裡,『紡綞』與他在《小紅帽》裡的代表皆相同,都是種男性象徵。奧羅拉因受了女巫卡拉波斯的預言,若碰到了『紡綞』,就會沉睡一百年,奧羅拉的父王與母后對此是憂心的很,因此從小就將她當男生來養,讓他學了許多劍術,還將宮裡所有暴露的書籍及畫像統統撤下,就為了避免她接受到了有關『性』的資訊。誰知命運多舛,她最後還是被仰慕她的僕人給性侵了,因此讓她沉睡百年。

「那你現在有與王子住一起嗎?」他好奇地問。

奧羅拉是嗤之以鼻,「你知道嗎,我最痛恨的就是男人,不過在我最低潮的時候,我遇上了辛德瑞拉,因為我們命運相同,一拍即合,於是我決定保護她,她現在是我的伴侶。我們一起開了這間情趣用品,希望每個人能追求他們心目中的性愛。」

果真是從小被當男孩養大的女強人,他也覺得灰姑娘需要有人保護。在童話當中,沒有人能知道當初王子對了辛德瑞拉做了什麼,他只曉得在法國南部以及西班牙的教堂裡,浮雕上都有著只穿一只鞋的女人,那是代表女人的身體不潔,已非處女,因已違反教條,故需處以極刑。如此推敲,王子很可能在那場舞會當中玷汙了辛德瑞拉,只是沒人知曉。

看來童話之中的女性比他這隻大野狼還慘烈,雖下場沒他來的折磨,但在過程之中,甚是百般扭曲,只為警世女人,不能夠放蕩。

他心覺有些感嘆,不過也幸好奧羅拉開了這間店,他就是來尋求他心目中所要的性愛。奧羅拉熱情地為他介紹,還送了他不少好用的情趣用具,希望他能與崔珉豪玩得開心,永遠不分離。

他是滿載而歸,雖是心滿意足,但他卻漏看了崔珉豪的神情。

「你、你這些都要用在我身上?」崔珉豪瞄著那堆情趣用品,禁不住恐懼地問。

他挑了眉來,帥氣地笑笑,「都試試看有什麼不好?」

崔珉豪是紅了臉,垂了眉頭。他心覺可愛,不禁摟住崔珉豪的寬肩,輕聲說:「我開玩笑的。」

其實不需要這些玩具,崔珉豪也能玩的很開心。

他可是大野狼呢。







童話一般都來自於當時民間所流傳的故事,後來才被慢慢書寫於書中,也因不同人作文,所以有許多不同版本。
對於許多故事內容的推測,目前是莫衷一是,我只選擇我需要的寫,因為我必須促使後續的劇情發展。
如果是童話研究者,請見諒啊,我只能就手頭有的資料來做文章,無法深究太多。

希望大家喜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秀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