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有天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手頭的筆有一下沒一下的轉著。
冰箱的那張紙……到底怎麼黏上的?
不管他怎麼想,都覺得很奇怪,可是那張紙就是黏上去了。
他看著自己的馬克杯,拿著筆就往杯子上敲幾下。什麼事情都能看的平凡的他,但自從金俊秀的出現他挑眉的次數變多了。很多奇怪的事情都發生在的生活上,能說假也不是,說真似乎也太超過,可就是發生了。
他打了一個哈欠,看著杯子上的圖案。上邊的彩繪是一男一女牽著手,然而有個愛心。這圖案其實也沒多花俏,簡單的色彩,簡單的線條。
這圖案讓他的心思有些的轉換。
話說他這人怎麼每次交女友都不遂?自己看起來也不差,更不會胡思亂想,只是不喜歡提問罷了。
女人常說他都不懂關心他們,說他沒時間陪他。
也許他是真的不會關心人,他非常明白自己的個性。連路上死了個人他通常也只是看看之後一走了之,他不會過問原因,也不會叫救護車。就像當初看到金俊秀全身是血,他也只是問問需不需要醫藥箱,不需要他就收回,不會刻意的獻殷勤。可能也是因此,所以談起感情才會是他的致命。
陪伴……?金俊秀都不用人陪,那些女人有什麼好陪?
情不自禁的就拿出金俊秀將自己的過失合法化。僅才認識兩天的人兒,竟有些懸掛在他心頭上。可能是因為太過特別,讓他不得不注意。
還記得那血跡斑斑的衣服,最後洗衣精洗不了,他順手的就將衣服給丟了。
真的沒傷口?他嘆了口氣。
嘟嘟嘟……!
市內電話響了,他順手的接了起來。
「喂?」
「要不要一起去吃飯?」沈昌珉沉著音說。
「好啊。」
掛上電話,他站起身穿上掛在一旁的西裝外套,從抽屜拿了公司的儲值卡,塞進口袋走出了辦公室。
外頭的沈昌珉已經在旁等著他,「快點快點,我餓了。」
他看了沈昌珉一眼,沒說什麼。然而兩人搭著電梯來到地下一樓公司的豪華餐廳。
「昌珉。」
「幹啥?」
他眨了幾眼,「沒事。」
倆人相互的看了一會,沈昌珉白了一眼,「老位置見阿。」
說著,人也就往自己的想吃的攤販走去。
他看著沈昌珉的背影,其實方才他真想開口問他是不是真的陰陽師呢。生性不愛問問題的他,這回被黏在冰箱那張紙的事情給弄的也些錯亂。讓他不禁懷疑金俊秀跟自己的差別。
難道是未確認生物……?
他走到拉麵攤,拿了儲值卡給了店員,點了他常吃的原味拉麵,在一旁靜靜的等。
「朴經理。」身後突然一聲女人的聲音。
朴有天轉身看著,「是。」
「明天是假日,今天公司的人想一同出去吃燒烤,您要不要去?」女人笑的甜蜜,可朴有天卻看得有些刺眼。
但做人還是得做到底,假笑假到底,「你問沈副總去不去吧,他去我就去。」他笑說。
公司上下跟他熟悉的也就沈昌珉,沈昌珉不去他自己去也嫌無聊。
「好。」女人轉身就真的在這飯堂裡找著沈昌珉。
不過這時的他突然想到,金俊秀今晚應該會準備晚餐吧?如果沈昌珉答應了,那麼他就得回家載金俊秀一起出來吃飯了。
他端著拉麵回座位,沒等沈昌珉自己就先吃了起來。沈昌珉沒多久也端著豐盛的中餐也來到位置上。
「喂,我說我要去喔。」沈昌珉說。
「喔。」他含糊的說。
「那女的想追你吧。」
他瞥了沈昌珉一眼,「你又知道了。」
「他自己說的,所以叫我去。」沈昌珉也動起筷子說。
他沒說什麼,只是覺得,每次都是女人先追他,可每次先拋棄他的也是她們。然而他看著自己的拉麵,不曉得為何滿腦就是裝著金俊秀的事情。沒有傷口,且鋼琴天花板都被修好,還有死黏在冰箱上的紙。
「昌珉,我跟你說。」
他突然的正經,逼的沈昌珉也不得不認真的聽。
他將昨日與前日的事情全然的告訴沈昌珉,臉上沒什麼特別的誇張的表情,語氣也平穩,就像訴說平常的事情一樣。沈昌珉邊吃邊聽著,聽到驚人的部分他嘴裡仍沒停,仍然繼續吃著他的東西。
「所以呢?」沈昌珉最後問。
他看著沈昌珉,「沒什麼,我只是覺得神奇。」
沈昌珉聽到這句差點吐將口中的東西吐出來,「你能不能不要吝於質疑?」
「做什麼質疑他,反正他沒有威脅啊。」他像是在辯解什麼的,音量變大了一些。
金俊秀在他眼裡像是一個童心未泯的孩子,只是一些事情怪異了些,何必去質疑一個可愛的人?但沈昌珉其實內心有幾分能確定金俊秀大概不是正常人,可既然朴有天說沒威脅就沒威脅。兩人來往這麼久了,還不懂對方脾氣?當然是熟到不行,所以沈昌珉才懶的理會。
「今晚我會帶他去吃燒烤,你看到你也會覺得是可愛的人。」朴有天內心似乎有些高興的樣子。
「你是金屋藏嬌還是怎樣,看你高興的。」沈昌珉不屑的說。
「我是撿了個寶跟你炫耀。」他笑說。
家裡有個人能幫自己打理,而且還挺乖巧的,能不讓他炫耀一下嗎?況且家裡有個人等他回家,他心裡就覺得踏實一些。
他回到辦公室就拿起手機打電話回家,這時家裡的電話響了起來,金俊秀看著那拼命叫的電話,才放下手裡的衣服,拿起電話筒來,「喂?」
這聲音聽起來就覺得舒服,「俊秀,我是有天。」
金俊秀睜大了眼,「我有認真在工作!」
他聽見這話不小心就笑了出來,以為自己打電話來監視一下就對了,「我知道,我是來跟你說,今晚有晚宴,我會回去帶你出來吃,你就不用煮了。」
金俊秀想了一下,「好。」
「不好意思。」他說。
金俊秀嘴上也笑了起來,「不會的,我明天再煮。」
最後他們掛上電話,金俊秀內心總覺得自己好像是掉進好人的屋子裡了。雖然那樣的事故他並不想回憶,但他知道自己找到了新生活,新的生存方法,不一定要殺人也能讓自己活下去的方法。
他拿起衣服,到朴有天的房間裡一件一件的折好,雖然他都隨便的折,可是最後放上櫃子裡那些衣服也折的向百貨公司賣的那些一樣,每一件整整齊齊的擺好。東西像是會自己動一樣,什麼都能用到最完美。可這些事情在金俊秀眼裡都覺得太正常。
而他為什麼會掉來朴有天的房裡?
這故事說起來他就心酸。
自己的媽媽是人,爸爸是吸血鬼,他們倆很瓊瑤的在一起然後生了他,之後爸媽的事情被老者發現,於是決定殺了媽媽也殺了爸爸。就在日出之時,爸爸吸了媽媽的血,然而等著被日光給溶解。倆人就這麼漂亮的消失在這世上。
而他就是孤單被留下的混血兒。
他腦中記不得的事情太多,他只是知道,自己跟一般的吸血鬼很不一樣。至於不一樣在哪,其中幾點就是他沒有什麼特殊能力,而在他背上的那對翅膀,不是黑色,是白色的,一對像蝙蝠的翅膀卻是白色的,看上去就是種不合群的怪。但他不怕陽光,他能在陽光下佇立比別的吸血鬼還久,這算是他唯一慶幸的。只是他卻不像其他鬼一樣,能有跑的快的,力氣大的,有著一堆比起人類來的特殊的能力。
他只曉得自己很會修理東西,什麼東西到他手上他就能修理。他記得收養的他吸血鬼媽媽告訴,他這就是他的能力。但這能力就僅僅能修理東西罷了,打架也用不上。
比較起來,他就像人類一樣。他嫌血的味道難聞,可自己身體又不能缺少,就只能喝著其他吸血鬼丟棄的屍體,將就喝著死人的血長大。吸血鬼熱愛活人的血,可他卻覺得這樣太過殘忍,所以自己從未去殺過人。也就因為如此,諸多地方與吸血鬼不同,就容易被排擠。
他就是這麼被幾個堪稱痞子的吸血鬼給找上麻煩,連打架都不會的他,也不知道自己逃了多遠,一路飛來朴有天這個國家。但後面那群吸血鬼卻也不死心的追上他。
『你這對翅膀真醜啊!還能飛這麼遠!』
那痞子一手抓住了他,一口就咬上他的脖子。
『不要……!』他翅膀振了兩下,雙手推著那痞子,於是他鼓起勇氣揍了痞子的肚子,好讓痞子離開自己的脖子。
這一揍就不得了了,他們幾個就這麼欺負起他來。眾多打他一個,雖說他的傷口能恢復,可因沒什麼能力,他也只能擋,沒能攻。最後他就這麼從天空被踹下,一路墜落,然而打破朴有天的天花板,接著壓壞朴有天的鋼琴。
『你就在這被餓死!不會吸血的傢伙!』他痞子幫落下狠話,得意的就飛走了。
他幾乎能體會到死亡是什麼感覺,也許自己一半是人的關係,他感受到心臟不再跳動的感覺。如果自己能這麼死了,那該多好。
可沒多久,有人按了他脖子上的脈搏,讓他的心臟又再次跳動了起來。醒過來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人,朴有天。
於是就呈現現在這情況,他替人類工作。
他輕輕嘆了一口氣,看著朴有天的衣櫃,聞著朴有天的氣息。
肚子好餓……。
再怎麼樣,他也好久沒喝血了。
不過今晚朴有天說要帶他去吃燒烤,也許他能發現更好的食物,他一定會找到能代替血讓他維持生命的食物。
他走出朴有天寢室,輕輕的將門關上,隔絕了朴有天的味道。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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