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2珉】Newman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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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珉豪前來打工後,金俊秀與朴有天的工作也鬆散很多,甚至也不會提前來做營業整理,將所有雜事丟給他與崔珉豪。金俊秀也特別規定崔珉豪得在早上九點到達獸醫院與他一起整理,因為倆人薪資相同,所以必須所學與所做也都一樣。

崔珉豪也沒鬧什麼彆扭,雖是熟人,但也沒多少抱怨,早早八點五十就到達門口等著他來開門。由於他與金俊秀等人住在附近,他沒有提前的習慣,只有準時。待他見崔珉豪一人站在外頭搓手等待,他帶著夏洛克向前,便輕聲說:「九點以後再過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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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那次的轉身離去,至今他與崔珉豪沒再連絡過,更可悲的是,當他發現自己手機並不是壞掉而是沒電後,他充了電趕緊開機,裡頭盡是一堆崔珉豪的道歉信。原來他比崔珉豪還要絕,時隔兩個月,他沒回過人家一封原諒函。

像是注定好一樣,他幾乎錯過與崔珉豪復合的黃金時期,現在要他傳簡訊給人家,得了吧,他還要不要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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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下!」

「臥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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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金俊秀與朴有天的慫恿之下,他是傳了封道歉簡訊,雖然內容簡短,但卻包涵著他滿滿地歉意。不過令人傷心的是,一個星期以後,他一封簡訊也沒收到,崔珉豪貌似連回傳的意願也沒有。

本是沒太多想得他只認為自己大概是被崔珉豪所討厭,可這件事情當他告訴金俊秀以後,他才發現人類的世界一點也不單純。金俊秀告訴他,有可能是報導出現以後,崔珉豪遭到學校同學的質疑與霸凌,又或者被父母認出身影,因此手機被停,崔珉豪也找了地方躲起來,不願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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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浪狗之家所發生的事情可大可小,若是沒被任何人看見,也許場面也不會如現在一般難堪。大家都曉得媒體新聞已是慣於捕風捉影,不論內容真不真實,總能自說自話,以偏概全。

這回的斷章取義雖讓當事人覺得難堪,不過看戲得倒是覺得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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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崔珉豪騎車回家的身影,他也默默轉身朝公寓走回去。

一進門金俊秀與朴有天就前來巴著他過問結果,大至上與他們猜測得沒錯,崔珉豪並沒有出手打人,只是也沒有傻笑。但是對於結果到底是好是壞,他沒辦法判斷。崔珉豪並沒有明確地拒絕他,也沒有果斷的告訴他,他們能不能夠在一起。一切好像就在他提出『昌昌遺言』以後便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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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約會就讓他覺得渾身不自在,他根本體會不到小說中的甜蜜感,他只有緊張,與一股興奮感。連晚上想吃些什麼也沒計劃,一整天就看著時間,期待晚間與崔珉豪的相見。

難得見他這副模樣的倆人,在他們眼中他就像一隻豎起耳來甩尾得興奮狗兒。果然主人對於狗來說心目中的地位重要太多,即使變成人後也是一樣,崔珉豪在他的心中地位遠永不會變,就算他們真的無法再有主寵關係,可只要還能夠見面,一切就算不上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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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犯下了錯,不管是誰造就了他,後果還是都必須由他自己來承受。金俊秀不好意思替他打電話,朴有天也沒膽敢帶他去崔珉豪家向人說聲抱歉,一走了之的身影,他有種預感,預感崔珉豪可能不會再來光顧他們的獸醫院。

於是吻了以後才發現,對於人類這種東西,沒有所謂的屬於誰。耽美小說也僅人類幻想下的產物,所謂愛情,並沒有想像中的美好。他鑄下了大錯,卻找不到被原諒的途徑。以前做人寵物時,他不免也會犯錯,但只要給予一抹懇切的眼神,主人就會原諒他。即便他到現在還是不懂為何會被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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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跟朴有天過問留下吻痕的細節後,金俊秀在一旁聽見朴有天的瞎指導,便趁機介入教導。吻痕這種東西不如撒泡尿宣示地主來的隨性,必須是對方願意,而且也得從初步的接吻做起。易言之,就是只有情人之間才可以這麼做。

人的感情分類在他眼裡是琳瑯滿目,以前的他只有一種感情,就是忠誠。沒有所謂親情友情或者愛情,只要他忠於某人,他一輩子就跟定那人。金俊秀問他,他對崔珉豪帶有什麼感情,老實說他無法釐清。他只曉得崔珉豪這個小奴隸,是他一輩子都願意保護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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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他與崔珉豪在公園裡相談許久,可若要說真是在聊天其實也算不上,他們之間的沉默比言語多,崔珉豪沒再多問昌昌的事情,而他也沒有提及,三言兩語草草帶過。

崔珉豪的小吃買得有些多,但最後還是全進了他的肚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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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之下,金俊秀也向他詢問當初小狗到底說些什麼,會讓他在眾人面前無故地說出令人容易遐想的話。不過好在在場的人還有金俊秀來混淆視聽,若僅有崔珉豪,恐怕他這話一出,會嚇到才正值青春的崔珉豪。

「嘿嘿,我知道你說『他是我的』的『他』不是指我,是指珉豪吧?」金俊秀一副八卦樣,就是想從他這裡套出些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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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一早,他在朴有天的尖叫聲裡頭驚醒,眼看時間也差不多,他便從臥房走出,沒想到朴有天一見他,就抓著他的領子一陣狂飆。他還搞不太清楚現狀,金俊秀也趕忙阻止,直到朴有天拿出錢包後,他才曉得朴有天的憤怒是所為何事。

「我去嫖妓還沒有這麼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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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昌珉的安慰是讓人捏了把冷汗,但看崔珉豪的反應,最後的結果似乎不太糟糕。反倒贏得了一抹讓人覺得心安的笑容,並且朝他們笑說:『以後我也要成為獸醫!』

還好,本以為沈昌珉太過直白的對話可能會無形中剝削崔珉豪心中的瘡疤,好在崔珉豪也看得開,反而感謝沈昌珉所自編的遺言,他就是個不適格的主人,所以在昌昌眼裡才會是一個討喜的小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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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才剛踏入社會世道的人,他們告訴自己不要想太多,不過是有樣學樣,成就不了太大的傷害。可也因為如此,朴有天與金俊秀便提醒自身,在一張白紙面前,不能夠輕易的畫下汙點。他們的典範很重要,若有任何閃失,沈昌珉也會跟著有閃失。

為此,他們特別去書店買了如何做人處事的書籍,乾脆一打買齊,讓沈昌珉好好自行閱讀,再透過相處慢慢地修正,將不完善的地方做至盡善盡美,如此一來大概也學會大半技巧來應對這不好應對的世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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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什麼回家都不是那麼奇怪,但撿了個人回來,可能就會顯得有些特別。

首先他們倆先替昌昌取了一個較為正規的名字,既然主人曾是崔珉豪,那不如就在昌字後面添個『珉』,證明這人是有主物。但姓氏呢?他們翻遍辭海,將所有能當姓氏的詞都冠在前頭念了一次,最後覺得只有『沈』字冠起來較好聽,於是他的新名字就成了『沈昌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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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台上很繁忙,眼前有血腥人的氣息,只是他已分不出這股濃厚的血腥是來自於他,還是血腥人身上所散發。身上的所有傷口都很疼痛,而他的呼息頻率也漸漸不穩定,視線裡還是沒出現他的小奴隸。

也許他的生命已走至盡頭,他開始覺得累,閉上眼,決定不再拖延,好好讓自己在這場災難裡得到脫解。他沒了意識,就像是睡了過去一樣,已沒打算知道往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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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關在賀爾蒙男身旁的大籠子裡,偶爾血腥人會將他帶出去散步、曬曬太陽,但多時他還是待在賀爾蒙男的身邊,看著他是如何對其他同類進行美容。

有些同類不知道為什麼能夠很享受,他嘗試過問,可多半的答案盡是『說了你也不懂』。他們或許沒有錯,畢竟到目前為止,他還是很排斥血腥人對他所做的一切,即便知道皮膚有改善,但他還是得拼命說服自己,必須忍耐,忍過身上的這些皮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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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離開了讓他賴以維生的公園,孩子摸著頭,半拉著他的耳朵,似乎想帶他前往他所不知道的地方。這都市對他來說已很熟悉,只是孩子的氣息是第一次感受,讓他不禁也跟著孩子一起走。

「昌昌我們要上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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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至今,人類懂得享受,所以也漸漸不願生孩子來束縛自己的自由,於是用錢買陪伴,寵物便是最優先的選擇。但究竟有多少人真能將寵物視如己出,無論去哪,或是有了不再孤單的理由,都能夠將寵物圈在身邊,而不會送養,也不會將他們棄於不顧?

他的人生,要從被丟棄以後的流浪生活開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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