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夢饜的洗禮,他並不確定自己是否會繼續害怕,但他很能確定,他必須給金俊秀一個忠告。
從那天開始,他總是對金俊秀洗腦,學校旁邊那間麵包店他吃了會拉肚子,而且每吃必拉,所以他要金俊秀別再去光顧。寧可走遠一點去別家,也別選擇學校旁邊那一家。
他想盡了方法就是要讓金俊秀遇害的風險降至最低,既然他知道結局,那麼要避開結局裡所帶來的危險也相對容易。只要他們別按照劇本走,結局就不會兩年後的結局。
但是問題就在於,金俊秀對學校旁的麵包店愛不釋手,有時根本就不會乖乖聽他的話,偷偷自己跑去買。金俊秀還曾拐騙他,說自己買的麵包不是學校旁的那間店,是別間買來的,結果他一吃沒拉肚子,就被金俊秀罵到臭頭,說他什麼指定性的乳糖不耐症都是騙人的。
可是他還是得不斷替自己圓謊,就是要讓金俊秀別再習慣性去那間麵包店。
「你自己說不會再說謊的。」金俊秀不滿的坐在地板看著他,皺著眉說。
「你也說什麼事情都可以商量的。」他開始裝無辜的答。
「可是……」
「唉唷俊秀,你就依我一下嘛!」
「你少在那裝娘了。」金俊秀推著抱住自己手臂的他笑說。
他雖然知道金俊秀很委屈,但看見金俊秀被自己逗笑的臉蛋,他也算是安上半顆心,最後又來了一招懷柔攻勢,徹底讓金俊秀從了他,答應他不會再去那間麵包店。
可誰知道金俊秀是不是就不會再賴皮呢?
連續幾次他都會跟蹤金俊秀,若是讓他抓到金俊秀又是去那間店買麵包回家,他那天就會裝作一直拉肚子,白白沖掉好幾泡水。後來金俊秀好像真的相信他自己亂編的指定性乳糖不耐症,自此之後,金俊秀也就沒再光顧那間店了。
他們倆很穩定的走過這兩年。今年大四,金俊秀的畢業音樂劇仍然是扮演死神。他毫不猶豫就將當初自己所挑選的那件衣服再次拿出來讓金俊秀試穿,還拿了那件女僕衣,坦承的告訴金俊秀,劇中絕對會穿到這件衣服。
當然貢獻這兩件衣服的同時,他拐著金俊秀讓金俊秀進廁所換衣服看身材合不合身,誰知道換出來是那件女僕衣時,他就獸性大發的撲倒了金俊秀,然後又將金俊秀那件女僕衣給扒的精光。
他知道自己這麼做很像隻野獸,但是他總覺得,如果自己不現在撲,那麼他不曉得以後還有沒有機會可以讓他撲。
眼看日曆就快撕至二零一四年的二月十四日,他漸漸開始有些覺得自己的情緒很不穩定,呼吸也變的急促起來。
金俊秀曾為此煩惱,不曉得為什麼他總是非得把自己的情緒搞的緊張,又非得把他鎖在自己身邊才甘願。
「你不要這麼折磨自己,我又不會出軌。」金俊秀握了握他顫抖的大掌笑說。
沒有你,我才是真的折磨自己。
明天就是他所懼怕的日子,他完全感受不到情人間的甜蜜,當金俊秀問起明天該怎麼過時,他雙眼茫然,不曉得該怎麼回答。
金俊秀很期待這次的情人節,但他卻不知道該如何配合金俊秀的期待。
「有天?」
「嗯?」
「你最近都鬱鬱寡歡呢。」金俊秀擔心的看著他說。
他抬起了頭,愣了一會才說:「明天我們在家度過。」
家,是他唯一感覺最安全的地方了,只要度過明天,金俊秀要去哪玩他絕對奉陪。
「不不,我還為你準備了一樣禮物。」金俊秀看著他笑說。
禮物?
他緩緩的睜大了眼問:「什麼禮物?」
「說出來哪叫禮物?」金俊秀開心的說。
「不用送了,我們都這麼老夫老妻了……。」
「還是要送阿,我都訂了。」
訂了?
「不……」
「我們回家吧。」金俊秀站起身笑說。
他們走出店內後,金俊秀又開了另一個話題與他聊,但他心上滿是憂慮,他希望時間不要過的太快,又或者就此停駐。
明明都已做好萬全的準備,為什麼他仍然如此害怕?
今晚是金俊秀擁他入睡,但他卻一點也感覺不到安穩。他的桃花眼本打算一夜都不闔,可沒辦法,近期太過疲憊,他最後還是在金俊秀的懷裡睡了過去。
當眼一開,金俊秀還在身邊,他伸過臂膀就將金俊秀摟入了懷,繼續睡。
可當眼再開,金俊秀已不在他的懷中。他驚嚇的從床上跳了下來,才發現金俊秀人在廁所梳洗。
他喘了口氣坐回床上,當金俊秀從側所裡走出來後,見他狼狽的模樣,便朝著他問:「有天你不舒服嗎?」
「沒有……。」他抓著自己的頭髮又說:「今天……就別出門了。」
金俊秀沒有回答他好或不好,可換他走進廁所梳洗時,大完便再從側所走出後,金俊秀已不在家裡。
「俊秀?」
他一聲喊完,人便往門口衝了出去。
他從不遠處就看見金俊秀的身影,那身影正朝著他千叮嚀萬交代不可去的麵包店走去。他跨步賣力的跑著,一路跑過斑馬線,跑上人行道,就追著金俊秀的身影。
金俊秀推開了麵包店走了進去,他越跑越快,希望能夠趕在兇手到來前將金俊秀給帶走。但當他跑至麵包店的入口處時,同時那兇手也從轉角處跑了出來,與他四目相交。
「有天?」
「你進去!」
他一把就將金俊秀推進了店內,再轉過身,兇手便用手臂鎖了他的喉,「別過來!再過來我殺了他!」
他雙眼看著正想出來救他的金俊秀,他又大喊道:「你給我進去!」
兇手圈著他的脖子走,那把利刃就抵在他的腰上,可他卻已不覺得恐懼。
如果可以改變結局,他死也願意。
但是他知道,金俊秀絕對捨不得他離開。
所以他的手硬生生的將兇手的手臂一個反折,然後毫不留情的就把兇手踹出人行道。可也因他無心的一腳,卻為自己的招來致命的橫禍。
一台為了閃躲兇手的汽車緊急轉了一個彎,方向正是朝他而去。
速度之快,快到他無法反應。
車子連人帶車的一起將他撞進了麵包店的玻璃櫥窗裡,時間只有一瞬間,這瞬間他完全不曉得自己發生了什麼事。
待他回過神,他才知道自己躺在一攤的碎玻璃上。
「有天有天……。」
那是金俊秀的眼淚,是那麼朦朧、那麼晶瑩剔透。
「救護車等等就來了……!」
是嗎?
「俊秀……」
「拜託你別在這時候說話!」
他漸漸開始覺得自己的身子很痛,不知道是斷裂的幾根骨頭所以才惹來這麼多處的疼痛,但他心中卻為此感到高興。
「回家等我。」他說。
「不要,我要跟你去醫院……你要撐住。」
金俊秀握著他已沒辦法握緊的大掌,他只知道,當金俊秀的眼淚掉進自己的眼裡時,他很安詳的睡了過去。
重活的兩年,他累了,但至少結局不一樣了。
從那天開始,他總是對金俊秀洗腦,學校旁邊那間麵包店他吃了會拉肚子,而且每吃必拉,所以他要金俊秀別再去光顧。寧可走遠一點去別家,也別選擇學校旁邊那一家。
他想盡了方法就是要讓金俊秀遇害的風險降至最低,既然他知道結局,那麼要避開結局裡所帶來的危險也相對容易。只要他們別按照劇本走,結局就不會兩年後的結局。
但是問題就在於,金俊秀對學校旁的麵包店愛不釋手,有時根本就不會乖乖聽他的話,偷偷自己跑去買。金俊秀還曾拐騙他,說自己買的麵包不是學校旁的那間店,是別間買來的,結果他一吃沒拉肚子,就被金俊秀罵到臭頭,說他什麼指定性的乳糖不耐症都是騙人的。
可是他還是得不斷替自己圓謊,就是要讓金俊秀別再習慣性去那間麵包店。
「你自己說不會再說謊的。」金俊秀不滿的坐在地板看著他,皺著眉說。
「你也說什麼事情都可以商量的。」他開始裝無辜的答。
「可是……」
「唉唷俊秀,你就依我一下嘛!」
「你少在那裝娘了。」金俊秀推著抱住自己手臂的他笑說。
他雖然知道金俊秀很委屈,但看見金俊秀被自己逗笑的臉蛋,他也算是安上半顆心,最後又來了一招懷柔攻勢,徹底讓金俊秀從了他,答應他不會再去那間麵包店。
可誰知道金俊秀是不是就不會再賴皮呢?
連續幾次他都會跟蹤金俊秀,若是讓他抓到金俊秀又是去那間店買麵包回家,他那天就會裝作一直拉肚子,白白沖掉好幾泡水。後來金俊秀好像真的相信他自己亂編的指定性乳糖不耐症,自此之後,金俊秀也就沒再光顧那間店了。
他們倆很穩定的走過這兩年。今年大四,金俊秀的畢業音樂劇仍然是扮演死神。他毫不猶豫就將當初自己所挑選的那件衣服再次拿出來讓金俊秀試穿,還拿了那件女僕衣,坦承的告訴金俊秀,劇中絕對會穿到這件衣服。
當然貢獻這兩件衣服的同時,他拐著金俊秀讓金俊秀進廁所換衣服看身材合不合身,誰知道換出來是那件女僕衣時,他就獸性大發的撲倒了金俊秀,然後又將金俊秀那件女僕衣給扒的精光。
他知道自己這麼做很像隻野獸,但是他總覺得,如果自己不現在撲,那麼他不曉得以後還有沒有機會可以讓他撲。
眼看日曆就快撕至二零一四年的二月十四日,他漸漸開始有些覺得自己的情緒很不穩定,呼吸也變的急促起來。
金俊秀曾為此煩惱,不曉得為什麼他總是非得把自己的情緒搞的緊張,又非得把他鎖在自己身邊才甘願。
「你不要這麼折磨自己,我又不會出軌。」金俊秀握了握他顫抖的大掌笑說。
沒有你,我才是真的折磨自己。
明天就是他所懼怕的日子,他完全感受不到情人間的甜蜜,當金俊秀問起明天該怎麼過時,他雙眼茫然,不曉得該怎麼回答。
金俊秀很期待這次的情人節,但他卻不知道該如何配合金俊秀的期待。
「有天?」
「嗯?」
「你最近都鬱鬱寡歡呢。」金俊秀擔心的看著他說。
他抬起了頭,愣了一會才說:「明天我們在家度過。」
家,是他唯一感覺最安全的地方了,只要度過明天,金俊秀要去哪玩他絕對奉陪。
「不不,我還為你準備了一樣禮物。」金俊秀看著他笑說。
禮物?
他緩緩的睜大了眼問:「什麼禮物?」
「說出來哪叫禮物?」金俊秀開心的說。
「不用送了,我們都這麼老夫老妻了……。」
「還是要送阿,我都訂了。」
訂了?
「不……」
「我們回家吧。」金俊秀站起身笑說。
他們走出店內後,金俊秀又開了另一個話題與他聊,但他心上滿是憂慮,他希望時間不要過的太快,又或者就此停駐。
明明都已做好萬全的準備,為什麼他仍然如此害怕?
今晚是金俊秀擁他入睡,但他卻一點也感覺不到安穩。他的桃花眼本打算一夜都不闔,可沒辦法,近期太過疲憊,他最後還是在金俊秀的懷裡睡了過去。
當眼一開,金俊秀還在身邊,他伸過臂膀就將金俊秀摟入了懷,繼續睡。
可當眼再開,金俊秀已不在他的懷中。他驚嚇的從床上跳了下來,才發現金俊秀人在廁所梳洗。
他喘了口氣坐回床上,當金俊秀從側所裡走出來後,見他狼狽的模樣,便朝著他問:「有天你不舒服嗎?」
「沒有……。」他抓著自己的頭髮又說:「今天……就別出門了。」
金俊秀沒有回答他好或不好,可換他走進廁所梳洗時,大完便再從側所走出後,金俊秀已不在家裡。
「俊秀?」
他一聲喊完,人便往門口衝了出去。
他從不遠處就看見金俊秀的身影,那身影正朝著他千叮嚀萬交代不可去的麵包店走去。他跨步賣力的跑著,一路跑過斑馬線,跑上人行道,就追著金俊秀的身影。
金俊秀推開了麵包店走了進去,他越跑越快,希望能夠趕在兇手到來前將金俊秀給帶走。但當他跑至麵包店的入口處時,同時那兇手也從轉角處跑了出來,與他四目相交。
「有天?」
「你進去!」
他一把就將金俊秀推進了店內,再轉過身,兇手便用手臂鎖了他的喉,「別過來!再過來我殺了他!」
他雙眼看著正想出來救他的金俊秀,他又大喊道:「你給我進去!」
兇手圈著他的脖子走,那把利刃就抵在他的腰上,可他卻已不覺得恐懼。
如果可以改變結局,他死也願意。
但是他知道,金俊秀絕對捨不得他離開。
所以他的手硬生生的將兇手的手臂一個反折,然後毫不留情的就把兇手踹出人行道。可也因他無心的一腳,卻為自己的招來致命的橫禍。
一台為了閃躲兇手的汽車緊急轉了一個彎,方向正是朝他而去。
速度之快,快到他無法反應。
車子連人帶車的一起將他撞進了麵包店的玻璃櫥窗裡,時間只有一瞬間,這瞬間他完全不曉得自己發生了什麼事。
待他回過神,他才知道自己躺在一攤的碎玻璃上。
「有天有天……。」
那是金俊秀的眼淚,是那麼朦朧、那麼晶瑩剔透。
「救護車等等就來了……!」
是嗎?
「俊秀……」
「拜託你別在這時候說話!」
他漸漸開始覺得自己的身子很痛,不知道是斷裂的幾根骨頭所以才惹來這麼多處的疼痛,但他心中卻為此感到高興。
「回家等我。」他說。
「不要,我要跟你去醫院……你要撐住。」
金俊秀握著他已沒辦法握緊的大掌,他只知道,當金俊秀的眼淚掉進自己的眼裡時,他很安詳的睡了過去。
重活的兩年,他累了,但至少結局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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