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接下了這黑手黨家族企業後,老爸只教了我一件事情。

臉皮要厚,心要夠黑,才能成萬人之上的領導者。

無論必要或非必要,這兩者皆不可棄。

我記得在我小時候,有個大我沒多少的兄弟老愛找我碴,憑著那點微不足道出來混的經歷就想恐嚇我,他說:「喂,小子,這條路我管的,要過去就得給錢!」

老實說,我這人其實也很好說話,掏了口袋的錢就給了他。不過他卻不懂知足,卻又說:「老子知道你是有錢人的屁孩,你要過,就得比別人拿更多!」

我抬頭冷著眼看著他,心中不是很爽的問:「這路你開的?」

「你交錢就好,管那麼多!」

那位兄弟從口袋裡拿了瑞士刀,作勢向我刺來。我不躲也不閃,就想看看他這刀能刺我幾分深。可卻未料,身旁突然快速的伸出一隻跟我差不多白的手,狠狠的抓住了那把瑞士刀,血就這麼從他手心沁出,滴上了我的鞋。

「啊!我…我不是故意要傷人的!」那兄弟趕緊放開了瑞士刀,錢也沒拿拔腿就不見蹤影了。

我看著那在我眼裡算是管閒事,可在別人眼裡卻是出手相救的他,他臉上沒什麼表情的就將瑞士刀拔出,嘴裡輕聲說了幾個字,「這就是他所謂的膽量?真可笑。」

聽了這話,我不禁的笑出口。說的真好,見血就怕,這點膽量還出來混什麼?

那人撕下了自己的這袖口,那破布就裹上正在流血的傷口,什麼也沒說的便走了。

我看著他的背影,嘴上笑著,「要不要跟我?」

這話傳至他耳,像是明白什麼一樣,他轉身回:「酬勞?」

「不愁吃穿一輩子。當然,得在不犯家族規則之內。」

「我跟。」他說。

果然,在這誰都不能保證明日得以溫飽的日子裡,若能保住自己的命,且不飢餓,寄人籬下的苟活也會是一條活路。

「什麼名?」我問著跟在我身後的他。

「金俊秀。」

「朴有天」我回。

回憶至此,我們倆便是這樣開始的。

從那天後,他便是我身邊的保鑣。這人其實不難相處,雖然不常看見他笑,可他也不是屬自我中心,目中無人的人。他懂規矩,且做事乾淨又俐落,不見曾有差錯。

而我記得某次在與他出了國與他家族的教父會面時,等待的途中,他看著飯店裡的孩子,年紀其實也差不多只有五歲,他見那孩子跑著跑著摔了一跤,他便離開我身邊,去扶那孩子站起來。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他那溫柔的面孔,且是笑顏。

那時樣的片刻的記憶至今還留在我腦子裡,說起來也好笑,當時的我就這麼以為天使也許就長得跟他一樣。

他回到我身邊後,我再次看他,又是那臭臉,於是我問:「怎麼不笑了?」

他瞥了我一眼,冷酷的說:「這裡沒什麼值得我笑的。」

值得?怎麼樣對他而言才算值得?

一個安穩的生活?還是一個和平無暴力的日子?在這樣的動盪不安的時代裡,我可是養活了他!不值得嗎?

如今到現在,我仍不明白,該怎麼做,他才能對我再展笑顏。

於是在今日,我再也受不了他那冷的像冰山臉蛋,而決意的要從他身上挖掘當初那抹笑顏。

而我命他夜晚至我房裡,他也如期赴約。

「脫吧,把你身上所有遮蔽物都脫了。」我說。

他臉上先是愣了幾秒,後來便順著我的話做。

我起身走向他,摸著他那跟我差不多大小的身子,說:「要我停止接下來的動作,就笑給我看吧。」

他只是冷冷的看了我一眼,什麼也沒說,就這麼厚著臉讓我侵犯他。

是,我是分分秒秒折磨著他,可卻不見他臉上有任何的笑容。彷彿這抹微笑不論是用錢賄賂或者嚴刑拷打,他都不願給。

日子一久,他仍是沒給我對價的回饋,反倒讓我養成了習慣侵犯他。

其實這其中雖然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可卻在過程中得以讓我聽見他那不比一般男人低沉的呻吟。

真是悅耳。

「就笑給我看吧。」我動著下身,又一個挺進他的體內。

「…啊……!我…不要。」他撇開了頭說。

固執。這是我對他新的認識。

說真的,我就像中了毒一樣,對他愛不釋手,漸漸的……也有種想不擇手段得到他的想法。

我記得老爸又曾經跟我說,人有執著便是好事。有了執著,就會奮不顧身的全力投注,也會不顧一切的將它拿到手。

我們倆這樣的關係持續了二十幾年,我也快四十,他也是。因為他,所以我沒跟任何女人結婚,也無後嗣,而他也一樣。

我躺在沙灘椅上,看著也躺在一旁的他。我將墨鏡擱在頭上,手肘撐著身子,轉過身看著他。

「你喜不喜歡我?」

他只微微的轉了過頭,看了我一眼,「不喜歡。」

我笑著又躺回沙灘椅,墨鏡又戴上,「白養你了。」

而我閉上了眼,決定不再過問我與他的關係,就想這樣吹著海風靜靜的睡著。

這時的我,幾乎是快睡著了,突然嘴上覺得被有些柔軟的東西碰上。

我睜開了眼,是金俊秀吻了我。

於是我拉住了他,兩人便在沙灘上狂放的吻了起來。

這代表什麼,其實他也沒說清楚,而我也不想問,問了照他的個性,也不會給出什麼答案。

可我們倆卻在四十歲的那年,分離了。

我記得那時某個具有權威性的黑手黨教父看上了他,便向我索人,用他們家族企業股份與我交換,讓我將自己的家族壯大。

當然,我沒多說什麼的便簽了這份賣身契。就這麼看著他被那幫人帶走。

我記得他走後,我身邊的律師便問我一句。

「不覺心疼嗎?」

我看著他,嘴上笑了,「心要夠黑,才能成大業。」

黑,沒錯,這黑的程度讓我不覺自己心疼。

心疼嗎?我又問了自己一次。

也許…有那麼一點。

但與他分離的日子不過三日,某天夜晚,我家門鈴響了,管家一開門,雙眼不可思議的看著來人。

管家上樓告訴我,來者是金俊秀。於是我坐上床,告訴管家,讓金俊秀進來,且來我臥房。

沒多久,金俊秀便踹了我的門,人一在面前,便與我對上眼。

「在那過的好嗎?」我問。

他走向前,面無表情的脫了身上的衣物,然後爬進我的床,淡淡說:「下次再賣我,我就廢了你。」

我轉過身摸著那身子,低身咬了他的耳多,便說:「不敢了。」

「不准碰我。」他說

「你都脫了。」

「我裸睡。」他雙腿就這麼故意的夾著被褥,似乎是刻意的誘惑我。

我欲擒故縱的,最後還是上了他。

隔日,我與他用餐時,看著報紙時事,刊板為之聳動,說那與我簽約的大家族已被全燒毀,人死傷不少。

我看了一眼他,他依舊面無表情的吃的飯,而我也不好說什麼。

雖然自己損了不少錢,股份也沒了,可卻又換回了他。

「還是你比較好。」我喝著咖啡說。

他回來真的很好。

以後若要交易,我想我該睜大眼,衡量衡量這其中的輕與重。

正喝著牛奶的他,不知為何的,臉上就笑了起來。

我看著他,彷彿又回到二十幾年前那次在飯店大廳我看到他笑一樣。

他舔了嘴邊沾上的牛奶,聲音不大的說:「你現在才知道。」

我也認命的接受這話。

爾後我與他又再過了二十幾年,可我這人生已走了五分之三了,剩下的五分之二,是與他走過。

雖說我的家族企業並沒有擴大多多,可卻也在國際上建立的不小的地位。

一切平淡,沒任何紛爭,可卻多了一些不一樣,也就是他的笑容陪伴。

不管他幾歲,我總看著他那笑容,還是會回想到當初。

「你喜歡我嗎?」

這問題我擱了三十幾年後又再次的問。

結果他卻又回:「不喜歡。」

「都垂垂老矣了,那我們算什麼?」我嘆了口氣說。

「夫妻…吧。」他說。

我轉過身看著他的側顏,他細聲又淡淡的吐出幾字:「是愛,不是喜歡。」

從何時開始我愛他了?

也許是我黑著心賣了他而他爬回我的床的時候,也許是他厚著臉讓我侵犯他的時候,也許是在我看見他那笑容的時候,也許是在他手上的血滴上我的鞋的時候。

不管,反正就如他所說,我跟他之間,是愛。一定是。

所以,我愛他。

金俊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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