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有天考慮許久後,便向金俊秀訂起了家庭規約,交代什麼他可做,什麼他不可做。這本來是一件不值得考慮的事情,不過他見金俊秀連天花板都自己爬上去修理,心覺有點太誇張了。若沒有限制範圍,他還真怕哪天金俊秀被他給累死。

「呃……」朴有天看著紙上標題,漂亮的倆字規約他看了許久,「你會煮飯嗎?」

金俊秀點點頭,「家務事我什麼都能做。」

朴有天紙上條列的『1.』遲遲沒有字填上。

「你有什麼不能做?」朴有天放下了筆,認真的問。

這回換金俊秀沉默。他從小到大還沒遇過他修不好的東西,他也不曉得什麼事情他不能做啊。不過唯獨有一項,他真的做不到。就是打人或殺人。

「打人或殺人。」他小聲的說。因為他沒有能力打贏人或殺人。

「我不是混黑的,當然不會叫你去做那種事。」朴有天嘆了口氣說。他會開出這條件,想必是昨日打輸人才這麼說。

怎麼眼前的人看起來跟自己差不多大,可倆人對話上卻天差地別。真像爸爸帶小孩。

「那我什麼都能做,沒有東西我修不好的。」金俊秀淺淺的笑著說。

朴有天聽到這話,不自覺的就看著那琴房。

一天之內修好了天花板,水泥磚的天花板。

「那麼……」朴有天拿起了筆,在紙上寫著字,「太累就休息。」他逐一逐字的念,邊寫上紙。

金俊秀看著那字,然後點點頭。

「那你就按我所說的去做吧。」朴有天清了嗓子說:「房子髒了就掃乾淨,我晚上從公司回來要準備晚餐,錢我會在出門前放在你房間,餘額你就留著用。」

金俊秀眨著眼,也沒說聽懂或不懂,朴有天將就的看著他的表情,自己先笑了起來,「懂不懂啊,小朋友?」

「啊?」他回看著朴有天,「懂的。」

朴有天將紙拿給他,「去黏在冰箱上。」

金俊秀拿過去,站起身就往廚房裡走去。

朴有天突然想到自己好像沒有備磁鐵,於是也跟上,在金俊秀身後說:「好像沒有磁鐵喔,我找找有沒有膠帶。」

他翻著琉璃台的抽屜,看看有無可黏貼的東西。

「不用啊,他黏起來了。」

「嗯?」

朴有天轉過身看,那張紙就死死的黏在冰箱上。

他手伸過金俊秀的肩膀,摸著那張紙。

「怎麼黏的?你黏太死了,撕下來會有痕跡。」朴有天邊摳邊說。

金俊秀轉過身看他,又轉身看著冰箱上的紙,摳著另一邊的紙角,「不會啊,你看。」紙張馬上被他從冰箱上又再次撕了下來,他轉過身拿給朴有天看。

朴有天抖了下眉,拿過紙張看著。而他另一手又摸著剛剛貼在冰箱上的位置。沒有任何類似膠水的黏膩物。

他看了好一會,拿著紙張的那手又越過了金俊秀的肩膀,倆手就囚著金俊秀的人,他認真的將紙張再黏回去。可當自己放開時,那張紙卻掉落在地板,剛好落在金俊秀腳邊。

「掉了。」金俊秀蹲下身撿起。

朴有天靜靜的看著那張紙,看著金俊秀將它拿起,然而他轉過身,後腦勺面對朴有天,那雙手將紙張鋪平,貼上冰箱。

紙張沒再掉落,就如當初一樣,死黏在冰箱上。

「好了。」金俊秀轉過身子滿意的對著朴有天笑著。

朴有天沒說什麼,雙眼有些移開視線,他靜靜的看著金俊秀身後的那張紙。

他前進一步,又摸著紙。

他胸膛幾乎是快貼上了金俊秀,金俊秀的下巴也就快靠上了他的肩膀。

他看著紙,他看著他的脖子。

兩人一句話都沒說。

「我黏的不好嗎?」金俊秀撇開了視線,看著朴有天身後的鍋子說。

朴有天只是冷冷的看著紙,「不,黏得很正。」

後來是朴有天先離開了廚房,金俊秀跟在後頭似乎有些的緊張。他趕緊拉住朴有天的手臂,「不要開除我,我以後會黏好的。」

朴有天雙眼無辜的瞪大,看著金俊秀爾後便笑了出來,「不會開除你,我很需要你的。」他伸手摸摸金俊秀的頭,然而轉身走進自己的臥房拿了衣服。

金俊秀仍是跟在後頭,「真的嗎?」

「真的。」

他順手開了日光燈,金俊秀的眼睛有些不適應。

然而朴有天只是開啟了櫃子,拿著自己要換的衣服。可他沒忘金俊秀沒衣服,於是又拿了自己另一套的運動衣給他。

「這個給你,你將就穿吧,有空我帶你出去買。」朴有天笑說。

「我可以自己去買。」金俊秀拿過衣服,「因為你很忙。」

朴有天本該走出臥室,但因為這句話他停留了腳步。

「不陪你沒關係?感覺你很不熟悉這裡的環境。」朴有天有些正經的說。

雖說這個地方金俊秀是第一次來沒錯,可他認為待久了自然就熟悉。就像小時候跟著自己爸爸還有族人去另一塊土地找食物一樣,久了就知道路了。

「不用陪我沒關係。」金俊秀看著他,又說:「而且你沒有時間陪我。」

朴有天抿了一下嘴唇,向他湊近,輕聲的問:「你希望我陪你?」

金俊秀想了一下,「不希望。」他搖頭說。因為他身上有太多事情,他不願被知道。

朴有天臉上笑的抽蓄,繞過金俊秀走出臥房,痞痞的說:「我好傷心啊。」

金俊秀沒搞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可自己也隨後關了燈,傻傻的看著朴有天進去浴室裡。

也許你知道我是什麼,會更傷心吧。

金俊秀心想。



朴有天同樣時間起床準備上班,他沒忘將錢留給金俊秀。出門前還不忘替他好蓋棉被。

他正要走出家門時,經過琴房,還是不禁的看了一眼那一架琴還有天花板。

他雙眼直愣愣的看著天花板,完全就如沒壞一樣,說新不新,說舊不舊,就如同當初一樣。

他這人其實沒什麼缺點,只是太容易眼見為憑,不喜歡思考太多事情。

就像隻慵懶的貓。

他眨了一眼,轉身便離開。

金俊秀在朴有天關上門後,也起身替自己梳洗。醒來的速度與昨天相當,沒有變化。

整理好後,他回房間看著自己桌上有錢,拿著就塞進自己運動褲的口袋。

「今天買什麼晚餐呢……?」金俊秀邊出房間,喃喃自語。

而他走到琴房,又拿起工具開始修理那一架鋼琴。

他修理的速度特快,而他的技巧其實一點也不好,但東西到他手上,他只是隨便的沾了一點白膠,合上斷掉的另一部分,東西就像全新的一樣,一一的回復原狀。

那些被摔壞而又被壓壞的東西,經過他的手就會一一的修復。

看起來是金俊秀認真的傑作,可卻又有一點感覺不是他自己修理的一樣。

但這一切,他都覺得相當的正常,就像正常人一樣,修理著。

這架鋼琴告一段落後,金俊秀便拿著掃把清理琴房,然而又拖過地,整間房就像新的一樣。

他好心情的在廁所裡洗手,看著鏡子裡的自己。

『我要好好做好工作,不讓有天發現。』他心裡開心的想。

如果自己能在這好好的工作,維持生命,其實他也覺得滿足了。

雖然吃了人的食物他沒有飽足感,可卻或多或少能抑制自己想喝血的東西的衝動。

昨日看著朴有天的頸子,其實他肚子是有那麼一點的餓。可他不能咬朴有天。

他似乎認定了朴有天是他唯一能依靠的人。唯一的。

所以他不能殺了他。

他走回客廳,看著窗外的太陽,他的手就這麼伸往室內被陽光照曬的地方。

很溫暖。

他的手持續的讓太陽照射著,一個動作他就這麼維持了三十分鐘,皮膚起了一點點的變化。

變的像桃子的顏色。

他手伸回,膚色又自動的變的白皙。

他就這麼隨意的穿著朴有天的鞋子,套上就走出家門。

他一路上問著路人,附近有無超商或是菜市場,他記得以前媽媽都會帶他到那裡去買東西。只是自己從未吃過那些東西,東西幾乎都是爸爸給的。爸爸說血才能補充營養,媽媽的食物難吃。可是他不喜歡血的味道,但確實也只有喝血能讓他覺得身體有飽足感,且有精神。

可當他第一次吃到了朴有天帶回的食物後,他卻不覺得難吃。

於是他好不容易的找到了菜市場,也就跟著一群婆婆媽媽年紀的人在菜市場理人擠人。

四處的牲畜被宰殺的血腥味,縱然味道不重,可還是引起了他想喝血的欲望。雖然血不好喝,可自己就會想喝,就像想吃鹹酥雞一樣。

鹹酥雞……?

他東張西望的,努力找著是賣熟食的攤販,他指著某樣東西說:「我要這個。」那東西看起來就是對他在微笑,他喜歡。

「微笑薯餅嗎?二十元喔。」老闆說。

金俊秀點點頭,拿了錢給他找。手頭拿著薯餅就咬了一口。

他邊放錢邊吃著,感覺薯餅這東西真好吃。

他繼續的逛著,然後隨意的買晚餐的食材。

輕快的腳步,嘴裡吃的美味,讓他並不覺得自己跟其他人有什麼不一樣。

也許自己,比起當鬼,更適合當人。


────未完────
怎麼說...
猜到秀秀是什麼了嗎?
ㄎㄎ,猜不到就自己想吧,猜中也沒獎品
只是無聊亂寫這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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